6月20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被罚款76万元。
王某(时任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崔某静(时任河北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二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万元。
浙江缙云农村商业银行被罚70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河北南皮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1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雅安市商业银行被罚46.2万元: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石家庄鹿泉农村商业银行被罚42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上海浦东恒通村镇银行被罚65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深泽县农村信用联社被罚52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被罚23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日照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25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兴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被罚28万元: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河北临西农村商业银行被罚53万元: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