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被罚款21万元。
何某富(时任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行长)、张某(时任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助理)、林某(时任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财会运营部负责人)三人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1.1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黔东南银罚决字〔2025〕4号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罚款2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2025年6月10日
三年
2
何某富
(时任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行长)
黔东南银罚决字〔2025〕5号
对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罚款1.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2025年6月10日
三年
3
张某
(时任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行长助理)
黔东南银罚决字〔2025〕6号
对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罚款1.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2025年6月10日
三年
4
林某
(时任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财会运营部负责人)
黔东南银罚决字〔2025〕7号
对黄平振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罚款1.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黔东南州分行
2025年6月10日
三年
上海浦东恒通村镇银行被罚65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宁波北仑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被罚24万元: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河北丰宁农村商业银行被罚32.6万元: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
文安县惠民村镇银行被罚23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日照九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25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雅安市商业银行被罚46.2万元: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
郑州珠江村镇银行被罚53.9万元: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等
河北南皮农村商业银行被罚21万元: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